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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三省官银号旧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21号。东三省官银号设立于1909年,其前身为设立于1894年的奉天官银钱号。1906年,盛京将军赵尔巽奏请清政府改奉天官银钱号为奉天官银号。1909年4月21日,东三省总督徐世昌把奉天官银号改为东三省官银号。1924年7月1日,东三省官银号与奉天兴业银行和东三省银行合并,下设80处分号,遍布东北各地,并在天津、上海等处设分号。1926年,由东三省官银号设计建造该楼。该建筑立面造型为古典三段式手法,对称构图。分主楼、附楼两组。建筑面积7975平方米。1931年“九一八”事变后,东三省官银号被日军侵占,后改为满洲中央银行。1945年日本投降后,为国民党中央银行。1948年沈阳解放后先后改为东北银行总行、人民银行东北区行、辽宁分行、沈阳市分行、沈河区办事处,现为中国工商银行沈河区支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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