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荣桂(1876年-1944),字伯衡,号子庚,奉天府盖平县人。1920年设立的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第二任处长。九一八事变后,投靠日本人,1933年3月至1935年任哈尔滨特别市警察厅厅长。 金荣桂于1908年(光绪34年)在山东省任地方官。1911年(宣统3年)1月,任临邑县知县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继续任该职务。1913年(民国2年)10月,改任山东省德县知事。1918年(民国7年)2月,任济宁县知事。翌年7月,升任济南警察厅厅长兼理胶济路警察事宜。1920年(民国9年)1月,任济南市政厅总办。1921年(民国10年),转往吉林省任省长公署参议。同年5月,任吉林全省保卫团督办处处长。1925年(民国14年)3月,任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处长。1930年(民国19年),任东省铁路督办公署参赞。九一八事变后,金荣桂参加满洲国建国。1932年(民国21年/大同元年)初,任东省特别区警察管理处处长。同年3月满洲国成立,改任中东铁路理事会理事。9月,再度任东省特别区警察管理处处长。翌年3月,任哈尔滨特别市警察厅厅长。1936年(康德3年)12月,任首都警察厅总监。翌年7月,升任奉天市市长。1938年7月离任,1938年(康德5年)7月,升任奉天省省长,任至1942年(康徳9年)9月。而后任宫内府顾问。1944年金荣桂病逝于故里
金荣桂大儿子金韵石,曾任哈尔滨图书馆馆长,二儿子金振民曾任满洲国锦州和新京邮政管理局局长,岳父满洲国交通部大臣丁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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