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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贤湋,(1905~1983)辽宁金州人。王永江次子,曾在德国留学,一九二九年从东北大学工学院机械系毕业,先到东北交通委员会见习,后分配哈尔滨中东铁路局机务段任工程师。一九三一年任扎赉诺尔煤矿副矿长,之后改任安东省民政厅科长。一九三七年转满洲国总务厅任参事官,因在禁烟事业中表现突出,荣获景云奖章。一九四○年就哈尔滨警察厅长职,来年升任奉天警察局长,一九四二至一九四四年任奉天市长。后任满洲国总务厅次长, 一九四六年初春,王贤讳乔装改扮潜逃到北平,自报姓王名维固,混迹于劳工难民之中,经受了千般屈辱。蹬过人力三轮车,做过粮谷厂磨粉工,后来谋得铁工厂技师,还熬上了厂长的职位。一九五一年五月四日终被北京市公安局侦破抓捕。1963年特赦出狱。1983年病逝【笔供】在伪康德元年(一九三四年),我参加了伪组织,当安东省公署民政厅行政科长。在这个时候,安东省各县,大部是边区,有土匪也有抗日部队,打击日寇的侵略力量。所以日寇军队会同伪军警,以日军为主体到各县讨伐。在讨伐中,对于山区里的零星住户,或是小的村屯,认为有被胡匪利用或居住可能的,就当时命令进行并村,也叫集团部落。这种并村,据说只给一二天的期限,到期就把房子烧掉,一般农民有的观望不动的,甚至不等迁移,就把衣物、家具、粮食等都烧掉了,人民的损失是不可统计的。在县里实行并村后,因为村名有变更或是有取消的村屯,及其原因,要报省备案存查,归行政科主管。
在伪康德二年(一九三五年)秋,民政部又颁布了村行政大纲,为了强化地方行政,行政科本着这个村行政大纲,用省长的名义通令各县,指示各县要强化村公所的组织。各县本着这个指示,实行整顿村公所,同时强化保甲制度,组织自卫团,帮助警察清查户口,加强对人民的管制,帮助警察镇压人民。我在伪康德三年(一九三六年),曾到过凤城、庄河、临江、长白、宽甸等县视察,由县的行政科长陪同我,到县城附近的村公所视察,看看村公所的组织,并没有讲话,也就是问问村长,有多少住户和义仓积谷如何?我看到有的村公所是旧有的,又经修理整顿,有的是并村后修的大围子,大门像一个小堡垒。在宽甸县有一个这样的村子,据县行政科长邵立秀说,有的耕地离村子太远,因为当天去作不了多少活天就黑了,老百姓没有法就不去耕耘了,因此就撂荒了。这就是并村给人民带来的灾害之一点。我听到后,回县和县长说,县长说是由日军的指定,期限非常短促,当时就要烧房子,谁也没法更改,县里只有帮助解决耕地的问题而已。我再看看保甲的编制,每个村公所约有二十个保甲,那时还未有枪,只作警戒联络的工作。这就给人民添了负担,多造成一些不生产的游民,对于人民没有任何好处的。又实行义仓积谷,每天地按收获量征收百分之一的谷子,归村公所收管,报县,由县报省,作为准备荒年救济用的,但是实际上并未救济人民,徒使人民增加了额外的负担。我为了支持日寇的讨伐,推行了危害人民的并村政策,不但使多少农民流离失所,而且打击了抗日联军的抗日力量。又推行了义仓积谷政策,给人民加重了负担,带来了贫困,所以我的罪恶是严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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